多大个事?事实上,只要你和卖家商量好解决发生的邮费问题,不是双方都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么?就等于你坐车去他家看货,然后不中意,没有交易,自己再掏钱坐车回来!卖家实在好客的话,也就把你的回去路费报了,买卖没成成朋友!
还有,放鸽子,如果和你交易的是合法商家,那么你作为单独的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商家可以接受的交易方式,包括分期付款等行为,也可以看好了,不进行交易,商家无权要求单独消费个体强制接受消费服务,并且,也不可拒绝个单独消费个体的个人合理消费要求。例如,虽然我和某合法商家关系不好,但是我就要在你那里购买商品,你不能因此而拒绝我的消费要求,因为这是作为公众服务属性的商家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如果有商家因此拒绝,可以到相关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他!
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口头交易,视为口头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单方面何种原因提出终止交易,只要合理弥补对方的损失,就不算违约,只能算合同解除!
你俩的情况,就是楼主你单方面出现问题,以致于无法和卖家完成交易,卖家的实际经济损失,就是邮费的话,只要你俩协商好处理方式,就算解约,和欺骗毫不相干!
这事道歉就可以了,别没事往自己脑袋上扣这么大帽子!这不算欺骗.....
诚实守信,小心谨慎。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骗子!
[ 本帖最后由 一只小蜜蜂 于 2007-8-28 15:4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