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局长冯正霖近日表示, 民航局会研究推行 无人机实名制管理方式。对于 轻型无人机,还将采取一些其他更便利的方式。如在航空控制区建立电子围栏,无人机在出厂的时候就植入机场数据,电子围栏建立以后,凡是飞行禁区,无人机就进不去。 而大疆在其《大疆创新对于国内无人机安全飞行技术的若干思考》中表示,他们生产的无人机整机都有唯一的SN码,且可以通过销售记录查询到购买情况及特定区域无人机的飞行安全数据,而无人机在飞行中也可以“广播”自己的身份和飞行数据。 以上讯息都在表明,zf有关部门有加强无人机安全监管的意向,而无人机生产企业也有预制技术保障无人机实名制这一举措的实施。 一、美国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 其实,早在2015年12月21日,美国运输部下属联邦航空局(FAA)就开始了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虽然中国的无人机产品和技术全球领先,不过在无人机实名制的法规方面,美国却走在了我们前面。 FAA的实名制确实有效应对了一些违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这一制度要求无人机机主必须阅读联邦航空局提供的安全指南,并将自己的一系列信息和无人机的型号发送至航空管理局的在线系统。另外,机主需要支付5美金为无人机申请牌号,并将牌号置于机身,牌号有效期3年。 这一举措做到了无人机与机主配对,大大加大了无人机飞手的违规成本。 二、中国无人机监管环境 另一方面,此前杭州萧山无人机航拍客机事件虽然找到了操作者,并进行了处罚。但是其他“恶性”违规事件,却因找不到操作者而不了了之。由此可见,针对无人机违规飞行的规章条款,虽然我们从罚款到拘留都有相关规定,但却未能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约束力不强。 因此,中国需要进一步增强相关法律条款的可执行性,进行配套法规的制定,以应对变化万千的科技世界。 三、实名制建立的可实施性 此前中国已进行过手机实名制,那么如果无人机在用户激活的时候,必须通过自己的手机认证,这也就意味着无人机的信息与用户信息进行了绑定,做到一对一。另外,也可以借鉴FAA的做法,建立无人机牌号制度,无人机用户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时就登记好用户及无人机信息,这样也能保证“实名制”的建立。 “实名制”是无人机飞行安全监管条款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基本保证。如果按照上述我们讨论的建立方法,今年“两hui”的各位人大daibiao提出的无人机实名制提案,加上无人机企业的技术配合,确实是有可实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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