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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执行者无罪这个理论不对。声明,不吵架啊。只是说说自己观点啊。
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fan qiang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和《朗读者》里的纳粹女看守汉娜一样,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最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JingCha,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尔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保释。
你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卫兵。“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是个体超越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纳 粹 杀 犹 太 人时很多士兵执行者,都被当战 犯审判了。而国 防 军一般无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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