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iMX宗旨:分享遥控模型兴趣爱好

5iMX.com 我爱模型 玩家论坛 ——专业遥控模型和无人机玩家论坛(玩模型就上我爱模型,创始于2003年)
返回列表
楼主: royal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大家帮忙投投票,决定我该怎么做?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7-12-3 20:5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的缺点 实在是不好 为什么买家没错误 要付邮费

淘宝上已经声明  没付款不能发货
货没到 不能确认收货

这是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不喜欢没规矩的行为 这样会天下大乱

所以我个人认为

卖家提出一种 方式邮寄  前提是可以货到付款

或者是 先付邮费 买家原物 寄回

欢迎继续阅读楼主其他信息

22
发表于 2007-12-3 20:57 | 只看该作者
卖家不错 发货购快的哈哈
23
发表于 2007-12-3 21:02 | 只看该作者
:em15: 买家购买意向不明确的时候就不要这样做了,多吃亏啊
24
发表于 2007-12-3 21:20 | 只看该作者

~~~~~~~~~~~~~

晕 中国人不是不好 就是信用稍微差点 ,难道大家不知道 拍东西是要负责任的吗 大人了 又不是小孩,给的不买的理由是你自己个人的问题.     合同签了 没付款 就可以sorry ,ok了? 我又不是专门卖东西的,有时间为这点东西折腾个没完? 只是说个理,没有要追究的意思

在没有实际收到买家拍了而又不要的信息前 先货了是不符合淘宝的流程,但好像也不是做了错事吧,这表明 对买家的信任,我给买家先货也不是第一次了


yqyqingyv

元帅     

我卖自己的东西 你别拍阿  ~~~~~~~~~~~我怕你说sorry
25
发表于 2007-12-3 21:21 | 只看该作者
互相理解,体谅一下,我觉得卖家也没什么错啊,我只觉得卖家交易很爽快,这样说明他很相信LZ,这样的事情LZ没有必要发贴出来,只要他卖的产品没质量问题,你又需要的话就买下来用吧,开开心心的玩模型.
26
发表于 2007-12-3 21:33 | 只看该作者

~~~~~~~~~~~~~

大家没必要回帖了  事情很清楚 也很简单  , 只是 彼此的理念不同 不是钱的问题 有点像宗教的问题:em15:

有要免费舵机的 就和楼主联系吧 ,它应该和我一样被那几个舵机 闹心坏了 不想见到他们了:em15:   我说过了 不行 就随他处理 :em24:
27
发表于 2007-12-3 21:41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儿意思!
28
发表于 2007-12-3 21:42 | 只看该作者
LZ你是网上了解商品质量不好,现在实物在你面前了,马上试试啊!能用就留着吧。确实不好你也多个说法。卖家很爽,未款先发货,赞一个。
29
发表于 2007-12-3 22:59 | 只看该作者
快递惹的事,谁叫快递公司不能随叫随到!:em15:
30
发表于 2007-12-3 23:0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人家东西都发来了,都当先货给你了,试都不试一下就跳出来叫这叫那,确实很难缠,买什么东西都不先了解就拍,拍完了说了解到不好,这个理由太牵强,
估计就象卖家说的,想要那几个免费舵机吧.
31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23:2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31楼有点兴奋哦,不如我把东西寄给你?



[ 本帖最后由 royal 于 2007-12-3 23:50 编辑 ]
32
发表于 2007-12-3 23:2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说SORRY的时候就已经发货了,什么也别说了,付款!
如果楼主的信息被看到还是发货了,也别说了,退货,运费到付(估计这种不太可能,因为如果知道对方不想要这个东西,而在对方还没付款的情况下,发货是很危险的事情)


不过楼主肯定不是那种要别人东西不给钱的那种人,否则不会发贴上来了。
但楼主还是犯了个小错误并不凑巧

一个人的信誉能和区区几十元做比较吗?

谨代表我个人观点
如果是我,如果东西可以用,自己也有用,就付款,东西留下来用
                  如果东西不可以用,或自己真的没用,或真的不喜欢,花钱给寄回去,哪怕平邮,反正也不急。
33
发表于 2007-12-3 23:40 | 只看该作者
在掏宝上拍了才说不要,碰到脾气不好的卖家,是会被投诉的:em17:
34
发表于 2007-12-3 23:41 | 只看该作者
赞同楼上说法。先试用一下吧,不行再退。现在这网上的话,信与不信还是实践为准。
35
发表于 2007-12-4 00:29 | 只看该作者
评论完了,混分走人了
36
发表于 2007-12-4 00:5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那么多人的的意见,我也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赞扬”下卖家,卖家果然是个快人。钱还没有到就发货了。可是问题就是出现在这个“快”字上呀。最主要的是和买家还没有谈好就很快的离开了“旺旺”(并且没有关闭旺旺<旺旺关闭后,买家发出的信息应该在卖再次打开旺旺时会看到的>,而且还不保存聊天的记录。更主要的是后来买家说不要货的信息又没有收到。
  卖家在没有收到货之前就发货,说得好听是卖家人好先货后款。其实这是一个鲁莽的行动。鲁莽的后果当然要自负的啦
  在这里,我觉得更要赞扬买家啦。买能诚心地想解决这个非他原因问题。可以说在道义上是比较高尚的。因为:一、他本人已在网上同卖家说不要这货啦并且还道了歉(只是卖家的原因没有收看到)。二、他本人承认收到货物。(快递单不是他本人签收的,买家完全可以说没有收到货物)。
   最后我的结论是:货物寄回,邮费卖家自负
37
发表于 2007-12-4 07:31 | 只看该作者

50元的东西 能用就收下付款算了 不想要了 也起马 服了来回邮费

毕竟 lz是信息通知卖家 有不能保证卖家在发货前一定能收到,买家要是通知就应该 电话直接联系上卖家说不要,发个短信是没有用的,还要支持一下卖家发货够及时,请LZ收货或付来回邮费吧
38
发表于 2007-12-4 08:17 | 只看该作者
小事一桩,两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主要是信息沟通出问题。既然两个人都不想要,那就按原价(50元包快递)卖给我吧,不要再你来我往伤和气。
39
发表于 2007-12-4 12:4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和卖家都没错,也都有错,中国乃礼仪之邦,讲规矩,也要懂得承让,都是模友,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回头想想,很多小事是不值得伤和气的。所以本人观点:楼主可以不要货,但回程邮费就别搞什么到付或一人一半了,自负邮费吧。
40
发表于 2007-12-4 12:48 | 只看该作者
LS看得出是个不错的人。没款先货。我看还是接了,钱又不多。和气生财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内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