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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运会
航海模型预选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运会“全运惠民,健康中国”的办赛理念,以群众参与,人民满意为导向,增加老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努力使全运会成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和舞台,成为弘扬体育文化、传播体育精神的风向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特举办第十三届全运会航海模型预选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31日(26,27日报到,31日离会)
(二) 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
(一)团体项目
1.耐久V团体(FSR-V15+V27)
2.帆船项目团体(F5-E+M)
3.耐久O团体(FSR-O15+O27)
4.电动项目团体(ECO-TEAM+MONO-1)
(二)集体项目
5.仿真模型立体对抗(F6-S)
四、参加办法
(一)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群众持有效身份证件均可报名。
(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协会、俱乐部和个人身份报名参赛;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区组合报名参赛。以上均须明确该运动员所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唯一性,且同一运动员预赛与决赛(天津)所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一致。
(三)报名表须由所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四)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中一个级别的比赛(ECO-TEAM须由2人2船完成)。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须办理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身份确定
以运动员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为准来确定该运动员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唯一性。
(三)资格审查
1、主办单位将依据全运会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个人可采用自查、互查、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和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有违反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取消相关人员在该项目上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只取消相关人员的比赛资格)。
六、竞赛办法
执行《2017年全国航海模型锦标赛竞赛规则》和全运会相关的竞赛规定。
七、决赛(天津)名额的产生办法
(一)团体项目
1、根据第十三届全运会航海模型预选赛成绩,每项目取每单位成绩排名前2位的运动员进行该项目的排名,形成排名A;其余的运动员按成绩形成排名B。
2、耐久V团体和帆船项目团体分别录取排名A中前12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耐久O团体录取排名A中前10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电动项目团体录取排名A中前8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如按上述方法某项目未录满,则该项目的剩余名额按该项目的排名B依次递补。
(二)集体项目
根据第十三届全运会航海模型预选赛成绩,仿真模型立体对抗项目取每单位成绩最好的1组运动员进行排名,录取排名前6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
(三)入选决赛(天津)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换,无一例外。
(四)天津市代表队决赛名额的产生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2017年5月4日8:00至5月14日24:00,在此期间将以下材料的压缩包(不大于4M,文件名称为XX省XX队全运会航海模型预选赛报名材料)发送到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模型部电子信箱:mx_hhm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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