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全国航海模型锦标赛暨首届科技体育运动会预选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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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年1月9日 文章被阅读 510 次 今天被阅读 1 次
一、主办单位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时间
待定
四、竞赛地点
待定
五、参赛单位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或由其指定的一个基层团体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赛
1、内燃机动力(3.5CC)水中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V3.5)
2、内燃机动力(7.5CC)水中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V7.5)
3、内燃机动力(15CC)水中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V15)
4、汽油机动力(35CC)水中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V35)
5、内燃机动力(3.5CC)半浸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O3.5)
6、内燃机动力(7.5CC及15CC)半浸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OX)
7、E级遥控模型帆船(F5-E)
8、M级遥控模型帆船(F5-M)
9、10级遥控模型帆船(F5-10)
10、电动三角绕标模型竞速艇(F1- E1KG)
11、提高级电动三角耐久竞速模型(ECO-EXP)
12、电动耐久半浸桨单体竞速模型(ECO-MONO-Ⅰ)
13、仿真(划桨、帆船)模型(C1)
14、仿真(场景)模型(C3-场景)
15、仿真(袖珍)模型(C4)
16、仿真(瓶装)模型(C5)
17、仿真(塑料拼装)模型(C6)
18、仿真(套材)航行模型舰船(F4)
19、仿真航行模型舰船(F6-A)
20、仿真航行模型舰船(F6-B)
(二)团体赛
1、内燃机动力水中桨耐久模型竞速艇(FSR-V团体赛)
2、内燃机动力三角竞速模型(F1-V团体赛)
3、电动、内燃机水中桨绕标模型竞速艇(F3-团体赛)
4、电动三角耐久团队竞速模型(ECO-TEAM)
七、参赛资格
(一)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是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2007年注册会员。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确认注册的《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
(三)个人会员由团体会员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参赛办法
(一)每队每项最多报3艘模型(团体项目限报3个团体),每名运动员可报3项(1个团体算1项)比赛,每艘模型限报1名运动员(F6项目每组最多可报5名运动员)。
(二)参加F5-E项目限报24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运动员。参加FSR-V团体赛,必须包含1名24周岁以下运动员。
(三)运动员参赛报名费每人每项200元;领队、教练员每人100元。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航海模型竞赛规则’90》、《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帆船模型竞赛规则2002》和“2007年航海模型竞赛规则补充规定”。
(二)F2、F4项目合并,统称F4项目。比赛中F2、F4项目独立竞赛,以2个单项排名之和决定名次。在获奖名次内如名次和相同,则单项名次高者列前,再相同则加赛航行。
(三)增加C6项目,将C2项目与C6项目合并,统称C6项目。C2、C6项目单独竞赛,以两项成绩之和决定名次。在获奖名次内如名次和相同,则单项成绩高者列前。
(四)F6项目分为F6-A和F6-B两个级别,F6-A级别为单船表演,F6-B为多船表演。F6比赛过程中必须配解说、音乐,并作为评分内容之一,可多配助手,助手不记积分。
(五)仿真模型必须在赛前1个月按照《航海模型仿真级别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六)参加团体比赛必须由本队运动员组成。
(七)参加FSR-V团体赛、ECO-TEAM级别竞赛的运动员每组人数不少于2人。
(八)F1-V团体赛分别进行F1-V3.5、V7.5、V15级别竞赛,按三个级别竞赛排位换算积分计算团体名次。
(九)F3团体赛分别进行F3-V、E级别竞赛,按两个级别排位换算积分计算团体名次。
(十)FSR-V团体赛由FSR-V3.5、V7.5、V15级别各一艘模型组成团体,进行接力竞赛,计算名次。
(十一)ECO-TEAM项目:由3艘ECO模型组成团体,进行接力竞赛,计算名次。
(十二)FSR-OX项目:FSR-O7.5、O15级别混合竞赛,统一排名。
(十三)竞赛组委会提供竞赛标准燃油,其它特殊燃料各队自行解决。
十、冠名的有关规定
(一)各参赛队必须冠以赞助单位的名称,于赛前一个月报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审核,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冠名名称不得超过8个汉字或12个字母。
(三)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助手在参加开、闭幕式和上场竞赛时,必须统一着装,并且服装的前胸和后背上必须标有明显的冠名标识。
(四)参赛模型甲板右舷必须喷涂冠名名称,喷涂大小按当年竞赛补充规则执行(参加外观评比的项目除外)。
(五)F5项目主帆必须双面喷涂冠名名称,字体、大小按当年竞赛补充规则执行。
(六)冠名和广告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广告字样或图样等须报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宣传和使用。
(七)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外观评比项目,在交模型时,必须上交可直立在桌面上的标牌,标牌上内容必须包含:船名、比例、制作者、所属、冠名单位名称、模型背景资料等。标牌尺寸:长15厘米,宽10厘米。标牌制作纳入外观评比,在印象分中体现。
十一、积分的规定
(一)各项目中分别设立运动员积分。第四届体育大会航海模型竞赛报名资格根据运动员参加2007至2009年全国锦标赛和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指定的国家级赛事获得的积分排名产生。
(二)运动员积分均由基础分和专项分组成。基础分是参赛运动员自动获得的,计算在所有项目中。专项分仅计算在特定项目中。
(三)转会运动员的积分可带到新单位。
(四)团体项目积分由各队参赛运动员基础分之和累加专项分计算。
(五)入围第四届体育大会团体项目,允许更换或增减入围团体项目的参赛运动员,但必须保证入围团体项目中有2名运动员不变。新加入该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过3年总积分场次1/2以上(含1/2)的积分赛事。
(六)体育大会各项目入围名额:
项目 FSR-V FSR-O FSR-V团体 F1-E1KG F1-V团体、F3团体
名额 18人 14人 12队 8人 8组
项目 F5 C F4、F6 MONON-Ⅰ ECO、ECO-TEAM
名额 12人 8人(组) 8组(队) 14人 14人(队)
(七)积分分值
1、基础分
(1)24周岁以下的运动员(含24周岁),可获得基础分2分。
(2)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与运动员可获基础分对照表:
参赛运动员人数 1-5人 6-10人 11-15人 16-20人 21人以上
可获基础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2、专项分
按照运动员参赛名次分别对应的专项分(报名未参赛和弃权者不获得专项分):
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二十名
积分 20分 19分 18分 17分 16分 15分 … 1分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个人赛、团体赛均录取前6名,分别授予奖章和获奖证书。
此次锦标赛部分项目为首届科技体育运动会预选赛,获奖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科技体育运动会决赛阶段的竞赛。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报名须打印报名表(附后),于赛前20天寄到并发至电子信箱。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航海模型部(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 电话:010-67051916 传真:010-67050038、电子信箱:gcp_yzj@126.com)。
一经正式报名,原则上不得更改或补充。如遇特殊情况,须向竞赛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或补充。逾期报名和变更报名者须交滞报金和变更费每人每项300元(最迟至赛前5日)。
(二)报到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仲裁和裁判
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仲裁委员和主要裁判员(25人),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五、其他
各运动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六、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