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遥控电动空战(P3Z) 4.7.1. 定义以电动机为动力,由运动员在地面使用无线电遥控设备操纵固定翼模型飞机,以缚在对方模型上的尾带为目标并竞相切断的航空模型。 动力电源标称电压不得大于12.6伏。模型最大飞行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 4.7.2.2. 遥控设备不限, 使用非自动跳频设备时,每名运动 员必须申报使用的两个不同的频率,频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比赛中如遇同频由裁判长指定使用所报频率中的一个。 4.7.2.3. 每名运动员每轮允许使用2架模型参 赛。2架模型的遥控设备频率应相同。 4.7.2.4. 每条尾带由1段皱纸 或类似的坚韧纸带和1根连接线组成。纸带分为两种颜色,长5米、宽0.03米。连接线长度不小于4.0米。尾带必须等长,由大会提供。每架模型缚1条尾带。 4.7.2.5. 模型不得带有任何用来切割尾带的专门装置。迎风面不得 有锋利的突出物。 4.7.2.6. 比赛时,每名运动员和助手必须在模 型放飞前戴好安全帽。 4.7.2.7. 空战比赛须在100米×70米的 长方形场地空域中进行(见示意图)。安全线距边线大于10米。 4.7.3. 比赛方法 4.7.3.1. 比赛采用淘汰赛。根据比赛 报名情况,确定采用单败淘汰制或双败淘汰制。 4.7.3.2. 比赛对阵采用计算机抽签和现场抽签的方法进行。第一轮尽量 避免和本队选手编组空战。第二轮开始即不考虑所遇对手问题。 4.7.3.3. 每名运动员允许1名助手进 场,助手不得启动电动机和操纵模型。 4.7.3.4. 执行裁判宣布运动员进场后,运动员有1分钟准 备时间。 4.7.3.5. 每轮比赛时间为4分钟。比赛 开始前执行裁判倒数5秒宣告,发出放飞信号后,运动员或助手放飞模型。起飞信号使用旗子或特殊声响。 4.7.3.6. 模型放飞形式不限。 4.7.3.7. 模型升空后,裁判发出空 战信号方可进攻。空战信号使用旗子或特殊声响。空战信号的发出遵循双方位置优势均等原则。 4.7.3.8. 预赛、决赛每轮 比赛时间为4分钟,分上半场2分钟和下半场2分钟,上半场红方在攻击兰方时模型飞出边界不扣分。下半场兰方在攻击红方时模型飞出边界不扣分。上半场从执行裁判发出空战信号开始计时2分钟,2分钟时间到执行裁判将发出停战信号,红、兰双方立即分开,接着执行裁判发出下半场空战信号并开始计时2分钟。运动员在上场前抽签决定红方和兰方。 4.7.3.9. 因交战而发生电动机停车、模型损坏 着陆或因任何情况着陆者,应在60秒内再次起飞,允许使用备机,但比赛时间须延长60秒。 4.7.3.10. 比赛抽签时,如发生遥控设备频率相同,由红方调整遥控设备频率。 4.7.4. 警告 下列情况给予警告: 4.7.4.1. 模型整体飞出界外, 每次给以 1次警告。警告后仍不飞回界内的,可以连续给以警告。 4.7.4.2. 空战中飞行的高度至使无法清楚地判断是否有效进攻时,每次给以 1次警告。 4.7.4.3. 对消极进攻可以连续给以警告。 4.7.5. 犯规 下列情况判犯规并给以扣50分处罚: 4.7.5.1. 每警告三次。 4.7.5.2. 模型放飞前运动员或助手未戴好安全帽。 4.7.5.3. 比赛信号发出前放飞模型。 4.7.5.4. 进攻信号发出前发起进攻。 4.7.5.5. 模型起飞前,运动员或助手有意弄伤、损坏尾带。 4.7.6. 判负 下列情况该轮判负: 4.7.6.1. 空战中,有意攻击、冲撞对方的模型,并造成对方模型损坏。 4.7.6.2. 模型整体先飞越安全线的一方。 4.7.6.3. 放飞和飞行中尾带未展开或脱落,复飞时模型未系剩余尾带。 4.7.6.4. 比赛开始后1分30秒内模 型未能升空。 4.7.6.5. 裁判点名后2分钟内运 动员未到。 4.7.6.6. 运动员的主备机同时工作。 4.7.6.7. 比赛中,因任何情况着陆60秒未能 起飞者。 4.7.6.8. 比赛未结束,模型第二次着陆。 4.7.6.9. 飞行和着陆时,模型发生断裂、零件脱落。 4.7.7. 重飞 下列情况判重飞: 4.7.7.1. 模型起飞后尾带因质量问题未展开或发生断裂。 4.7.7.2. 成绩相同或意外原因未完成比赛。 4.7.8. 成绩评定 4.7.8.1. 比赛中,模型在空中每咬掉对方尾带1口(节 )得200分。 4.7.8.2. 以空战得分减去犯规分值,为运动员该轮得分,得分高者获胜。 4.7.8.3. 如该轮双方得分相同,则加时赛2 分钟,不分上下半场,以先咬掉对方尾带为胜,如双方均未咬掉对方尾带,以双方犯规分值决定胜负。得分还相同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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